关于一例新冠肺炎初筛阳性人员活动轨迹的
通告
2022年8月27日,封丘县在对市外返乡人员“三天两检”例行核酸筛查中,发现1例新冠肺炎初筛阳性人员。具体情况通告如下:
该初筛阳性人员,王某某,男,15岁,封丘县城关镇人,系开封市河大附中高一学生,2022年8月25日17时,由其舅舅、母亲驾车从开封市河大附中接其返封,20时左右到达封丘县城关镇,同其父母、舅舅、妹妹在世纪大道齐祺鱼锅餐馆就餐,21时21分离开,21时35分步行回到家中,未再外出。
8月26日8时37分同其父在封丘县城关镇九号院小区采集核酸,结果阴性,未再外出。
8月27日8时29分同其父母、妹妹在封丘县城关镇九号院小区采集核酸,结果阴性。9时38分前往封丘县冯村乡冯村第一卫生室为其父亲治疗,11时返回家中,未再外出。15时35分收到开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协查函,王某某为开封市河大附中阳性病例张某某、吴某某的密接人员,随即对其集中隔离医学观察,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。涉及到的密接和次密接人员均已隔离管控。
请在上述时间、地点与该人员可能有接触或轨迹交叉的人员,第一时间向属地乡(镇)、村(社区)、工作单位或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,并配合做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。如隐瞒相关接触情况,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,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。
请广大群众不造谣、不信谣、不传谣,主动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。积极主动接种新冠疫苗,落实好个人健康防护措施,保持安全社交距离,勤洗手、戴口罩、常通风、不扎堆、不聚集。
封丘县疫情防控指挥部:0373--7092063
关于10名密切接触者行程轨迹的通告
2022年8月27日,封丘县在对市外返乡人员“三天两检”例行核酸筛查中,发现1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。经流行病学调查,将10名密切接触者在封丘县行程轨迹通告如下。
密接1,丁某某,系该无症状感染者舅舅,2022年8月25日自封丘县前往开封市河大附中明伦校区接人,随后返封,20时左右到达封丘九号院小区,之后前往世纪大道齐祺鱼锅餐馆就餐,21时30分驾车返回封丘县荆隆宫乡港北新区家中,之后未再外出。
8月26日8时许驾驶私家车前往港北新区13标接人,之后前往港北新区9标拿工具,9时20分驾车前往港北新区9标安装止回阀,10时30分驾车返回家中,15时30分驾车前往荆隆宫乡开发区方太厨具,18时20分离开,18时30分到达家中,之后前往港北新区8标老院农家菜,20时30分返回家中,之后未再外出。
27日8时30分前往封丘县城,9时10分到封丘县吓一跳火锅店送人,9时20分到达黄池路与南干道交叉口可口粥铺就餐,9时30分许离开,9时40分许到达南范庄棉麻家属院装窗帘,12时驾车前往振华扣碗居就餐,12时43分付款离开,12时50分到达南范庄棉麻家属院,15时驾车前往封曹路与文化路交叉口向东100米安装油烟机,16时35分许安装完毕离开,16时42分许在封曹路佳祥生活超市购物,16时46分许在黄池路与封曹路交叉口烧饼店购买烧饼,之后返回港北新区,17时20分前往荆隆宫乡开发区俊峰汽修修车,18时离开返回家中。8月27日,接受集中隔离医学观察。
丁某某8月25日,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。
密接2,王某某,系该无症状感染者父亲,2022年8月25日20时到封丘县世纪大道齐祺鱼锅餐馆就餐,21时21分离开,21时35分步行回到九号院家中,未再外出。
8月26日8时37分在九号院采集核酸,8时42分返回家中,18时50分前往杞县砂锅餐馆就餐,22时餐毕步行返回家中。
8月27日8时35分在九号院采集核酸,9时40分驾车前往潘店镇大岸村,路过文化路与南干道河南省农村信用社下车到自助取款机办理业务,10时30分左右到达冯村第一卫生室,10时43分治疗完毕,11时回到九号院家中,8月27日,接受集中隔离医学观察。
王某某8月26日、8月27日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。
密接3,丁某某,系该无症状感染者母亲,2022年8月25日自封丘县前往开封市河大附中明伦校区接人,随后返封,20时左右到达封丘九号院小区,之后前往世纪大道齐祺鱼锅餐馆就餐,21时21分返回城关镇九号院家中,之后未再外出。
8月26日7时35分在九号院采集核酸,7时39分前往工业三路与封黄路交叉口万通驾校练车,11时左右离开返回家中,之后未外出。17时前往商业街美之印化妆店领取东西,18时10分到达黄池中学,18时15分前往白天鹅文具店打印材料,随后黄池中学门口等待亲属,18时40分返回家中,未再外出。
8月27日6时30分前往黄池中学为亲属送物品,将物品交与门卫后离开,7时10分前往行政路汤司令早餐店购买早餐,7时20分购买完毕返回家中,8时35分在九号院采集核酸,8时41分返回家中。9时40分乘坐私家车前往潘店镇大岸村,10时30分左右到冯村第一卫生室,11时回到九号院家中。11时30分前往封黄路与北干道交叉口雨润超市购物,12时返回家中。8月27日,接受集中隔离医学观察。
丁某某8月26日、8月27日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。
密接4,王某某,系该无症状感染者妹妹,2022年8月25日20时到封丘县世纪大道齐祺鱼锅餐馆就餐,21时21分离开,21时35分步行回到九号院家中,未再外出。
8月26日8时37分在九号院采集核酸,8时42分返回家中,16时同小区陈某某家中,17时许返回。
8月27日8时35分在九号院采集核酸,9时40分乘车前往潘店镇大岸村,10时30分左右到达冯村第一卫生室,11时回到九号院家中,8月27日,接受集中隔离医学观察。
王某某8月26日、8月27日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。
密接5,申某某,系该无症状感染者同小区居住人员,8月27日10时55分乘坐九号院2号楼2单元电梯回家后未再外出,14时前往荆隆宫乡港北新区,途中未做停留,15时到达。15时30分左右返回九号院家中,未再外出。
申某某8月26日、8月27日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。
密接6,齐某某,系齐祺鱼锅餐厅员工,2022年8月25日22时步行至封丘县惠民小区,当日未再外出。
8月26日8时30分前往人民公园采集核酸,9时到世纪大道齐祺鱼锅餐厅上班,22时下班独自步行至惠民小区,当日未再外出。
8月27日8时30分前往人民公园采集核酸,9时到齐祺鱼锅餐厅上班,22时下班步行至惠民小区,当日未再外出。
8月28日凌晨接受集中隔离医学观察。
齐某某8月26日、8月27日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。
密接7,唐某某,系齐祺鱼锅餐厅员工,8月26日1时下班后到瑞丰花园住处,9时16分到齐祺鱼锅餐厅上班,10时50分到人民公园采集核酸,11时返回齐祺鱼锅餐厅,14时30分下班后到瑞丰花园家中,17时30分与贾方方到齐祺鱼锅餐厅上班。
8月27日凌晨1时30分到瑞丰花园家中,9时40分到人民公园采集核酸,9时50分许返回齐祺鱼锅餐厅,14时30分下班后到瑞丰花园住处,17时30分到齐祺鱼锅餐厅上班,截止8月28日1时40分调查时一直在齐祺鱼锅餐厅内未外出。8月28日2时许接受集中隔离医学观察。
唐某某8月26日、8月27日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。
密接8,李某某,系齐祺鱼锅餐厅员工,2022年8月25日21时30分下班返回锦绣花园小区家中,之后未再外出。
8月26日7时30分在锦绣花园小区采集核酸,随后返回家中,9时30分前往齐祺鱼锅上班,21时30分下班返回家中,之后未再外出。
8月27日8时30分在锦绣花园小区采集核酸,09时30分前往齐祺鱼锅上班,21时30分下班返回家中,之后未再外出。
8月28日凌晨4时接受集中隔离医学观察。
李某某8月26日、8月27日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。
密接9,贾某某,系齐祺鱼锅餐厅员工,8月25日17时30分到店上班,8月26日1时许返回瑞丰花园住处。
8月26日9时20分在瑞丰花园采集核酸,9时30分骑电动车上班,14时30分下班返回住处,17时30分到店上班,1时许返回瑞丰花园。
8月27日9时20分在瑞丰花园采集核酸,9时30分骑电动车上班,14时30分下班返回住处,17时30分到店上班,直至8月28日0时48分接到流调电话后仍在齐祺鱼锅餐厅,随后接受集中隔离医学关系。
贾某某8月25日、8月26日、8月27日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。
密接10,王某某,系该无症状感染者同小区居住人员,8月27日15时30分到九号院院内超市购买香烟,付款后到封丘县新一中门口探望外孙(未进校门),16时15分到达封丘县中医院皮肤科咨询,5分钟后离开,16时30分到中医院附近药店购物,停留约10分钟,付款后再次前往封丘县新一中门口(未进校门),随后返回家中,未再外出,8月28日凌晨接受集中隔离医学观察。
王某某8月26日、8月27日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。
封丘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
2022年8月28日
来源:封丘融媒